2021年3月30日,《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详细规划》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现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将规划成果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 规划范围与面积
本规划严格依据 16 版《总规》要求,进一步核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和核心景区范围。
阳羡景群东面以张灵慕线,桂花地、馒头山山北界,龙山、鸦雀山、西川岭山脊线为界;南面:以江浙省界为界; 西面:以省庄竹海西北界、扶峰山、戴家山、杨岭山东界、 灵谷洞北界、长龙山山东北界为界;北面:以孟峰山桥为界;四至经纬度:北纬31°17’26”~31°15’43”,东经119°40’47”~119°46’58”。
国山景群东面、南面、西面、北面以国山山脚为界;四至经纬度:北纬 31°17’48”~31°18’15”,东经119°38’ 57”~119°40’11”。
座神山景群东面以南岳寺景点东侧约 125米为界;南面以南岳寺景点南侧约600米为界;西面以南岳寺景点西侧约 375米为界;北面以南岳寺景点北侧约 1000米为界;四至经纬度:北纬 31°19’05”~31°20’19”,东经119°44’18”~119°45’19”。
横山水库景群东面以横山水库岸线东侧约700米为界; 南面以长山、阳山山南界为界; 西面以横山水库岸线西侧约 400 米为界; 北面以横山水库岸线北侧约300 米为界; 四至经纬度: 北纬 31°12’05”~31°15’00”, 东经 119°30’52”~119°35’07”。
阳羡景区总面积 41.80 平方公里,其中阳羡景群面积 25.54 平方公里,国山景群面积 0.83 平方公里,座神山景群面积 0.79 平方公里,横山水库景群 14.64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 18.86 平方公里。
二、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 16 版《总规》保持一致。
近期: 2020-2025 年。
远期: 2025-2030 年。
三、 景区性质
太湖风景名胜区以平山远水为自然景观特征,以典型吴越文化和江南水乡风光为资源要素,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并重,是融风景游赏、休闲游憩、科普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天然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阳羡景区的特色定位是以溶洞、竹海和梁祝文化为特色的国家级山水人文型风景名胜区。
四、 游赏规划布局
风景名胜区布局结构的实质是风景名胜区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 根据阳羡景区各游览区资源特色和各类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从资源利用和空间组织角度出发,规划阳羡景区的布局结构是:“一带、一块、两点、七大片区”
一带:阳羡景群
一块:横山水库景群
两点:国山景群、座神山景群
七大片区:张公洞游览区、阳羡湖游览区、西施慕蠡游览区、省庄竹海游览区、横山水库游览区、国山游览区、座神山游览区
五、 资源分级保护
规划按照资源价值等级大小以及保护利用程度的不同,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 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即核心景区,规划面积 18.86 平方公里。具体包括生态敏感度及景观品质高的湖体区域、重要的自然丘陵与山体以及价值较高的散列文物和史迹遗址。
一级保护区以保护资源、维护和提升景观品质为主要目标,加强对自然山形地貌、湖泊水域、动植物以及人文景观的严格保护。适度开展观光游览、生态休闲活动,应严格控制游客容量,加强保护物质文化遗存的真实性、景观环境的整体性。严禁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严格控制外来机动交通进入保护区。
北侧玉女潭、张公洞一侧长龙山,南侧鸦鹊山、西川岭, 省庄竹海,云湖水体及岸线周边、座神山、国山以保护自然景观保护为主要目标,保护丘陵地带的地形地貌、植被环境和视线通廊,优化林相。可配置必要的科研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合理控制游客规模,梳理登山道,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入。
云湖片区应重点保护景观风貌的完整性和水体水质,提升周边植物物种多样性,丰富水体景观,维护岸线生态功能。 合理控制游客规模,禁止外来机动车辆进入。
(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规划面积 17.18 平方公里,为一级保护区周边具有典型景观和较高游赏价值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以风景游赏和风景恢复为主,鼓励风景游览区建设,合理扩大其规模,进一步提高风景林地、园地、耕地等空间的游赏功能,优化山体林相,保护生物多样性,严禁开山采石和非抚育性质的林木采伐。依托阳羡湖、自然田园、
自然山体等游赏资源开展游赏活动。对已被破坏的诸如宕口等风景资源实施景观和生态恢复。严格控制旅游服务设施规模,合理引导其建筑风格。除符合本规划的项目外,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控制外来机动交通进入。
(三) 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规划面积 5.67 平方公里,是在一、 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重要的设施配套区和滞留的驻区单位与居民点。
三级保护区内应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建设范围、规模和建筑风貌。对景区中的居民点,应按规划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维护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提升环境品质;游览设施和居民点建设应注重与景区景观风貌相协调,科学编制建设方案,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等法定的审批程序,有序引导各项建设活动。
六、 部分图件